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股票代码:600518 公告编号:临2008-018
债券简称:08 康美债债券代码:580023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公告日期:2008年5月22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投资者务请注意:本认股权证属创新品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因此,有意购买本认股权证的投资者应当确保了解认股权证的性质,并在投资认股权证前仔细研究《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上市公告书内所列的风险因素。如有需要,应在投资认股权证前征询专业意见。
本公司特别提示:认股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权证规则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或出现增加同质上市流通份额的其他情况,可能会对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后的价格产生影响。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美药业”、“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认股权证上市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发行认股权证及标的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8年5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下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根据2008年2月21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方案,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凭所持认股权证以每股10.77元的价格按照2:1的比例行权,即每2份认股权证可以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的调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具体程序等事项另行公告。
在行权期内,认股权证持有人对所持权证选择行权、放弃行权应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
第二节概览
|
1、 |
认股权证简称: |
康美CWB1 |
|
2、 |
交易代码: |
580023 |
|
3、 |
权证类别: |
认股权证,即康美药业发行的认购权证 |
|
4、 |
行权方式: |
欧式 |
|
5、 |
行权简称: |
ES090525 |
|
6、 |
行权代码: |
582023 |
|
7、 |
标的证券代码: |
600518 |
|
8、 |
标的证券简称: |
康美药业 |
|
9、 |
发行数量: |
16,650万份 |
|
10、 |
发行方式: |
每手康美药业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185份认股权证 |
|
11、 |
初始行权比例: |
2:1,即2份认股权证可认购1股康美药业的A股股票,行权比例的调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12、 |
初始行权价格: |
代表认购1股公司发行的股票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10.77元/股,行权价格的调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13、 |
本次认股权证上市流通数量: |
16,650万份 |
|
14、 |
结算方式: |
证券给付方式结算,即认股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行权比例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相应数量的康美药业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票 |
|
15、 |
上市日期: |
2008年5月26日 |
|
16、 |
权证存续期: |
2008年5月26日至2009年5月25日 |
|
17、 |
行权期: |
2009年5月19日至2009年5月25日中的交易日(行权期间权证停止交易) |
|
18、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 |
|
19、 |
登记结算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20、 |
保荐机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1、 |
一级交易商: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