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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

2007-6-8 17:43:20      来源:        作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
  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半衰期延长。
   (2)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其临床意义不明。
【药物过量】
  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规格】按C16H19N3O5S计算  (1)0.125g  (2)0.25g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铝塑包装  (1)10粒/板。(2)10粒/板,12粒/板。
【有效期】18个月
【批准文号】(1)0.125g  国药准字H44024117;(2)0.25g  国药准字H4402411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普宁市下架山工业区
邮政编码:515323
电话:0663-2917777
传真:0663-2916111
网址:www.kangme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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